暗夜中的利刃
——浅析马丁•斯科塞斯作品《出租车司机》
“这大街上尽是比黑夜还要黑的东西。”一个失眠的出租车司机在纽约的大街上,载着一群黑夜出没的游魂一样的纽约人行驶在光影斑驳的黑色的街道上。影片展示的是一个夜幕低垂下的城市露出的真实面目和处在城市边缘的人们的灵魂在黑暗中的扭曲与爆发。特拉维斯已经经历了越战的伤痛,却转身走入了一个自己缔造的炼狱之中,在一声声枪响中爆破出特拉维斯的自我救赎,在重重压抑的情绪下由一个旁观者变成一个对现实做出行为的悲剧英雄,一个存在主义者。
(1)堕落、暴力、救赎——马丁•斯科塞斯
在马丁•斯科塞斯的影片中,纽约的街头,霓虹光影下的街道,妓女皮条客混迹的酒吧,街道上的人渣以其肆无忌惮的面貌在银幕中展示着变形的城市面貌。那些是白天之后黑夜里的真实,新闻标题的光彩背后的浑浊和黑夜隐藏下的人们的麻木冷酷。在《穷街陋巷》中,混迹意大利黑手党街区的查理,在酒吧里不分白昼的喝酒,目睹杀戮和暴力,在死亡和黑暗中他们毫无目的的生活
重新看《出租车司机》,说实话第一次看完感触并不大,印象中就是一个孤独到极点的人最后选择了暴力作为发泄出口。李安说电影重在引发共鸣,也就是观众是在电影中看自己,随便聊聊这片子,以下文字里重复提问:到底该做一个怎样的自己?
先说说最直观的孤独感吧。片子贯穿始终的就是爵士乐和纽约的夜景。萨克斯风的慵懒烘托出百无聊赖的生活,像是一片死寂中聊以自慰的哂笑。夜色中闪烁的霓虹把城市晕染得更加不真实。开篇随着配乐逐渐凝重,画面模糊成一片光涂鸦(也在就暗示了结局的惨烈),甚至让我想到《太空奥德赛》中飞船行驶入宇宙太虚的光怪陆离景象,出租车也是如此行驶在茫茫渊薮之中。故事的主角出租车司机特拉维斯被编剧选中成为一个全知全能似的视角,借由其职业属性之便作为眼睛带领引导观众,同时以其主观甚至偏激的思维来传达一个人物的特点。让雷诺阿说过:“描写一个混蛋比描写一个好小伙子更有戏剧性”,的确这是一个影迷很早就该习惯的观影思维,现实中崇尚优等人,电影中的经典形象往往是社会底层的人、怪胎、浪荡儿、畸零人
这部片子很迷人,或许是因为折射出的对生活的“迷惘”。
战后士兵无聊之极,晚上无法入睡,于是他成了夜晚出租车司机,可以在上班时顺便看色情电影,士兵没受过好的教育(猜测是因为过早被服役)
士兵很“clean”,城市太脏了,街上的垃圾,夜晚的禽兽,娼妓,醉汉,鸡奸者,毒贩··腐败··他对(可能是)未来总统说:唯一不满的就是城市太脏了,像个阴沟,总统该像雨水一样冲走它们。做出租车司机渐渐也无趣,连搭讪也遭受冷遇。
他觉得自己该去个什么地方,人的一生不应该只关心自己,该做个和其他人一样的人。街上的人在亲吻,他找了个美女约会。他们喝咖啡,女孩听克里斯克里斯多佛森的歌曲;他买了唱片给女孩。士兵不听歌,他的录音机坏了;士兵带女哈去看他最常看的色情电影。女孩落荒而逃,说彼此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从此不再见他。
士兵开始努力“证明”自己,买枪,健身,扮演一个特务,他的目标是刺杀未来总统。他觉得那位总统只是在说空话,城市里还是那么脏,充满了欺骗,伤害,周围的人都那么冷莫
如果说冲动是魔鬼,那么孤独就是恶魔。
1976年的《出租车司机》则将藏在人类内心的恶魔释放了出来。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因为这部电影一举成名,而凭借参演《教父2》获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罗伯特·德尼罗扮演以为越战退伍军人,因为失眠和找些事情做,他成为了一名出租车司机。
他是个怪异的人,而怪异的人,大多都是孤独的。无聊的时候,他只能去看黄色电影来消遣。
所以他遇到自己喜欢的女生,也带心仪女生去看黄色电影来消遣。
他还试图去刺杀总统参选人,来吸引心仪女生的注意。
他后来遇到了朱迪·福斯特所扮演的雏妓,灵感一发,就决定要把这个误入歧途的小女生从不法分子手里救出来。
那时候只有14岁的朱迪·福斯特,也就是后来超经典电影《沉默的羔羊》的女主角,是这部电影的关键。她的出现,改变了电影主角的命运,也改变了现实里一个美国青年的命运。
因为观看这部《出租车司机》之后,一个叫欣克利决定效仿男主角去刺杀总统。不同的是朱迪·赴死他并没有出现,于是他真的拿枪去打了总统。这就是震惊世界的里根遇刺案。
出租车司机(涉及剧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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